[摘要]日前,青海省多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2017年-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除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购置补贴资金的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外,其他用户申请购置补贴资金的运营里程须达到2万公里。
日前,青海省多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2017年-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除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购置补贴资金的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外,其他用户申请购置补贴资金的运营里程须达到2万公里。同时,自2018年6月12日起,青海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按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0.5执行。
关于青海省2018年购置补贴标准及条件:
◆ 个人用户申领2018年补贴资金,购置车辆需符合2018年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在青海省车管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至12月31日);
◆ 非个人用户购置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资金,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2万公里;
◆ 2018年2月12日至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国补的0.4倍进行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2018年6月12日起,青海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按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0.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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