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T之家 时间:2024-07-29
7 月 26 日消息,中创新航晚间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
诉讼基本情况如下:原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及福州仓山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家独立于本公司的汽车销售商)就 ZL201720968992.6 号实用新型专利(“涉诉专利”)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
案件主要诉讼请求包括:
主张中创新航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涉诉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涉诉专利权的动力电池产品;
(2) 主张福州仓山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涉诉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产品;
(3) 主张中创新航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 9200 万元;
(4) 主张中创新航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 30 万元。
中创新航方面称,目前公告涉及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无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亦不会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而在今年早些时候,由于涉及一项关于“防爆装置”的专利诉讼,中创新航及旗下子公司被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宁德时代 4157 万元赔偿。宁德时代自 2021 年 7 月起陆续针对中创新航提起五项专利诉讼,索赔总额高达 6.1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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