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易事特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

来源:腾讯证券 时间:2017-08-05

易事特公告称,于2017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及董事长何思模先生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董事长何思模先生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何思模先生进行立案调查。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原文: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因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本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如本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1.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将在知悉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公安机关决定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在收到前述决定文件后对外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后复牌。自公司股票复牌后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再次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11.11.3 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本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

上一篇:320亿后又追加50亿!宁德时代子公司再投湖北宜昌 下一篇: 动力电池编码规则/回收利用/产品规格尺寸三项国家标准全文正式公布

相关阅读

客服电话:0755-23703213
E-mail:dldcw@foxmail.com
动力电池网-领先的产业研究与传媒机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