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常地,新兴材料进入市场初期,需要经过长期应用考核与大量资金投入,下游用户首次使用存在着风险,导致“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生产与应用脱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困难。
通常地,新兴材料进入市场初期,需要经过长期应用考核与大量资金投入,下游用户首次使用存在着风险,导致“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生产与应用脱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困难。
9月12日,工信部在发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中,首次提到了“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有望降低客户采用新材料带来的风险。
所谓,“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即保监会负责指导保险公司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承保新材料质量风险、责任风险,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的合同用户企业更换或退货风险,以及合同用户企业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
该保险主要针对首批次新材料用户在首年度内购买使用目录内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产品。用户在目录有效期内首次购买新材料产品的时间,为计算首年度保险的起始时间。
根据规定,生产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补偿政策的支持对象,而使用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则是保险的受益方。
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的责任限额,将根据采购合同金额以及产品可能造成的责任损失额来综合确定。原则上政府补贴责任限额不超过合同金额5倍且最高不超过5亿元,投保费率最高不超过3%。保险期限为1年,企业可根据需要进行续保。
具体实施办法是,保监会将与工信部、财政部明确参与试点的保险市场主体单位名单并公布。申请保费补贴资金的企业,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目录所列新材料产品生产,具备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并有较强开发和产业化能力以及技术团队。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保企业,可以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补贴额度为投保年度保费的80%。补贴时间按照投保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据了解,新能源车行业内包括高性能锂电池隔膜、镍钴锰酸锂三元材料、负极材料、六氟磷酸锂四类材料入围该目录。
目录中提到了上述四种新能源材料的指导标准,如高性能锂电池薄膜的标准是:厚度为5~20μm,孔径为0.03~0.2μm,孔隙率为30%~50%,透气率为100~400s/100ml;镍钴锰酸锂的标准为,比容量大于180mAh,循环寿命>1000圈(80%)等。
“国内很多企业有相应的技术积累,却不愿做市场化的尝试,包括固态电池、NCM811材料等都是如此,这也使得国内很多新材料还停留在实验室阶段。千辛万苦研发材料,却无法进入市场化应用。”华东锂电技术研究所刘锴表示。
而现在在保险机制的推动下,刘锴曾经的担忧有望得到改观。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工信部、财政部、保监会联合建立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有望运用市场化手段,突破锂电新材料应用的初期市场瓶颈,激活和释放下游行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提升我国新能源车行业的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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