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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电池回收就该“谁的孩子谁抱走”

作者: 来源:新京报 时间:2018-03-19

[摘要]建立起由汽车企业主导,新能源车从出售到最终回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已经迫在眉睫。

      建立起由汽车企业主导,新能源车从出售到最终回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已经迫在眉睫。

      新能源汽车近两年驶入“风口期”。随着销量和保有量快速增长,一个问题浮出水面: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动力电池“退役”后怎么办?据新华社报道,一些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们都建议,要通过明确责任主体,推动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建立。

      新能源车电池的使用期限一般在五年左右,而我国自2014年左右开始大力推广新能源车,预计2018年~2020年,全国累计报废动力电池将达12万~20万吨;到2025年动力电池年报废量或达35万吨的规模。可以预见,新能源电池大规模报废,无疑是个棘手问题。

      新能源车报废电池,不仅含有重金属,电解质也有很强的腐蚀性和毒性,回收利用不当,可能会引起二次污染,因此具有很高的技术门槛。

      根据工信部等多部委今年2月份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能源车电池回收,汽车生产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谁家的孩子谁抱走”——这样的责任分配就挺合理。

      首先,汽车企业通过出售新能源车获得利润,也要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这契合责权利对应原则;其次,汽车企业主体责任的确立,有利于车企在设计、制造新能源车电池时,兼顾回收的需要,从而尽可能减少回收的成本,增加回收的便利。

      但责任虽已明确,如何落实却是大问题。目前国内新能源车电池回收产业,还处于摸索阶段,无论是旧电池的梯级应用,还是拆解回收,都缺乏相应的标准。而且,新能源车电池的回收,也缺乏明确的奖惩机制,电池回收网络不畅通,电池的生产、流通管理也比较粗放,难以做到信息可溯源追踪。这就需要建立起由汽车企业主导,新能源车从出售到最终回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切实落实新能源车电池回收的责任。

      作为政府,也宜尽快完善相关规范,例如,推动动力蓄电池生态设计,材料可回收利用,有必要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退役新能源车电池的残值评估以及梯次利用,标准亦不可缺。而为了鼓励新能源车电池回收产业的发展,政府方面也不妨出台相应的财税激励政策;对于车企怠于履行回收责任的,也当有明确惩罚性的规范。

      作为车企以及相关电池生产企业,对于新能源车电池回收,也要加大相关的技术研发,统一行业相关标准。同时也要摆脱分散化的回收模式,建立起行业联盟,实现新能源车电池回收行业的规模化、集约化运营。

      新能源车电池回收,并不是无法完成的任务。日本等发达国家,新能源车电池的材料回收率已经达到90%以上。只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打造适应中国国情的新能源车电池回收体系,并非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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