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8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2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七批)。其中奥迪、比亚迪、威马、特斯拉等品牌榜上有名。
原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8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2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七批)予以公告。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2批)
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二十一批)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七批)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