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淮汽车表示,本协议仅为各方意向合资合作的框架性约定,各方并未签署正式的《合资经营合同》,不构成各方之间就本次合资合作的法律约束力。公司终止本次合资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
5月30日晚间,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淮汽车”)发布公告称,2022年9月6日,公司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凯客车)、弗迪电池有限公司和浙储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就动力电池合作事宜,达成共识,签署了《合资框架协议》。合资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对拟组建合资公司相关方及出资的专利技术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和评估,并与合作相关方就合资事宜进行了沟通,但未能就合资事宜达成一致。经审慎考虑并与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合资框架协议。
江淮汽车表示,本协议仅为各方意向合资合作的框架性约定,各方并未签署正式的《合资经营合同》,不构成各方之间就本次合资合作的法律约束力。公司终止本次合资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
同日,安凯客车也就上述事宜公告称,合资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对拟组建合资公司相关方及出资的专利技术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和评估,并与合作相关方就合资事宜进行了沟通,但未能就合资事宜达成一致。经审慎考虑并与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合资框架协议。
2022年9月6日,前述四方达成协议,合资项目主要瞄准商用车市场,大股东将是安凯客车。
江淮汽车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根据框架协议,四方计划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建设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工厂并开展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其中江淮汽车拟以现金出资2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弗迪电池拟以现金和其他权益作价出资,出资总金额共计1.2亿元(其中现金出资不少于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2%;浙储能源拟以现金出资2.3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3%;安凯客车拟以现金出资4.5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5%。该项目生产规模为10GWh-20GWh,产品主要用于商用车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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