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7日,海丰县人民政府发布《深汕合作拓展区比亚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7日至8月13日)。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汕尾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简称“汕尾弗迪”),系比亚迪旗下电池制造企业。
8月7日,海丰县人民政府发布《深汕合作拓展区比亚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7日至8月13日)。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汕尾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简称“汕尾弗迪”),系比亚迪旗下电池制造企业。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天星湖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生产设施:9栋厂房、6个仓库
配套建筑:2栋综合楼、2栋宿舍楼、1个综合站房、1个消防站
环保设施:1座废水处理站及事故应急池
项目建成后,将年产动力电池5088万只,总产能达15GWh/年。该项目年工作天数300天,实行3班制,每班工作8时;劳动定员2000人,均在园区内食宿。
企业背景
汕尾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原名汕尾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原注册地为陆河县,后于2024年12月迁至海丰县。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池研发制造、技术进出口、电子材料销售等,是比亚迪在华南地区的重要电池生产基地之一。
此次环评公示标志着比亚迪在深汕合作拓展区的电池项目进入关键审批阶段,未来投产后将进一步增强比亚迪在动力电池领域的产能布局。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