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摘要]经企业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复查、网上公示及现场核实,现将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7年第12号
根据《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复查、网上公示及现场核实,现将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