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固废法” 电动车电池回收应及早制定法规

作者: 王姝 来源:新京报 时间:2017-11-03

[摘要]11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固废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时,电池回收问题引发热议。

          

11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固废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时,电池回收问题引发热议。

“老百姓生活垃圾里的电池,现在就搞不清是应该集中处理还是分散扔掉,现在有的说不应该集中了,越集中影响越大,有的说应该集中,否则没有地方回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马馼表示,“有的电动车是铅酸电池,污染是很严重的,将来要换一大批是很麻烦的,所以大小电池,尤其是我们用的,到底是不是有害的?是否需要回收?怎么回收?应该给大家一个明确的说法。”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阿不都拉•阿巴斯也表示,“我们今年8月去山西,他们好的现象是所有的出租车已变成充电汽车,这种车目前对环境保护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这种车将来电池废了怎么处理?一个5号电池的影响就这么大,一个蓄电池危害该有多大?所以生产厂家要考虑到所生产的产品好处在哪里、坏处在哪里,解决好了以后再生产他的产品。”

他建议应考虑有偿电池回收,“电池回收问题,如果光说电池卖给你了,你把电池给我拿回来,拿回来肯定对用户有好处,有些人会自觉拿回来,如果没有好处,就随便扔掉了,你卖出一个电池3块钱,没电了能不能拿回来退给你1块钱,这样就肯定能做到拿回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信春鹰建议,针对电动车电池及早制定法规或规章,“现在电动车遍地开花,各种型号、各种风格,两个轮子、三个轮子、四个轮子的都有,各位在北京的街道上稍微注意一下,会看到很多奇形怪状的电动车,很多没有牌照。我的问题是生产这些车有没有标准?是工商许可还是质检许可、工信许可?谁来负责这些垃圾的处理?正规的电动汽车生产,电池和回收企业可以做到联网,处理大体上有一个规矩。现在路上的这些电动车是怎么出来的?仅仅从北京看,这些车在路上和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形成强烈反差,由其产生的大量的电池垃圾现在没有纳入到处理规程。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发改委的同志关注这个问题”。

此外,“固废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谈到,当前固体废物的一个难题是科技支撑能力不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卫发言中谈到了深圳发生的固体废弃物塌方事件。

“在杭州有一个全国填埋高度最高的垃圾填埋场,即天子岭填埋场,陈云敏老师也是设计这个填埋场技术的主要人员”,他说,“在两年以前,当时深圳有一次固体废弃物塌方事件,他也去担任调查组的副组长。他回来跟我讲,按照常规的观念这个是安全的,因为它的坡很缓,但是由于固体废物堆放的速度太快了,而且含水又比较高,这些不均匀的水都汇连成片了,所以即使比较小的角度它也可以滑下来,造成了很大的滑坡损失。因此,从技术的角度上如何防止这一类事情的发生,确实也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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